他说:“原来跑到这了啊,害老子好找。”
想到不久前的吵架,我和他无话可说。
他也没说话,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了一会,我受不了了,越过他朝医务室走去。
擦肩而过的时候,我的手腕被拉住了。
手腕传来的温度很热,是和他的外在截然不同的感觉。
我想我可能要被分手了。他的脾气有点像我哥,平时小打小闹没关系,一旦踩到底线就没有转圜的可能。
因为生气时口不择言的话,失去了努力经营半年的感情,说实话有一点后悔,但也没有那么后悔。
我知道,今天的事就算没发生,也迟早有一天会发生的。
所以平静下来后,我只是有些失落。
我挣脱他的手,反手抓住了他的手臂——隔着衣服的那种。
他好像愣了一下,想说什么。
我抢先开口:“约定的事情作废,麻烦帮我把日记烧掉,谢谢。”
说完这些,我拔腿就跑。
我不管,只要先说分手的人是我,那就不算被甩。
反正喝完酒我就退出游戏,我可不想走之前还要听扎心的话。
跑了没几步,我的手被人抓住了。
我被手心的热度烫了一下,下意识回头。五条悟拿着我的恋爱笔记摇了摇,“你的笔记,还要吗。”
我犹豫片刻,伸高手臂去够:“要。”
他笑起来,蓝汪汪的眼珠闪闪发光。可能是月光模糊了他的身影,我感觉到他心情不算差,就问他:“不分手吗?”
问出口的瞬间我就后悔了。
说好的掩耳盗铃呢?我这不争气的嘴!
我又想跑了。但我的男朋友一句话就把我定在原地。
“分什么手?”
我高兴了不到一秒,他又说:“都还没在一起呢。”
……我不想理他了。
看见我生气后,五条悟反而高兴了……真是性格糟糕的家伙。
我重新拿到了我的笔记,宝贝地抱在怀里。
五条悟问:“这么喜欢?”
我点头,这里写满了我的心血,是我努力的证明,对我来说比五条悟本人还重要。
耳边响起一道阴森森的声音:“那还不快去给老子买夜宵?”
我吓了一跳,扭头一看,就对上了饿到化身男鬼的五条悟。
虽然很可怜,但一想到干掉的汽水汁,我的心又硬得像石头。“不可能。除非你把汽水汁擦干净。”
五条悟没有生气,而是笑眯眯地翻开我手里的笔记,指着最新一页上多出的一行字,道:“你确定吗?”
[要为男朋友带夜宵,不准拒绝]
熟悉的字迹张牙舞爪地伸出了横线外,狠狠折磨我的眼睛。他得意道:“这是第六十六个要求哦。”
我深吸一口气,用平生最大的声音道:“买!就!买!”
五条悟笑成了一滩液体。